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海燕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77779193永利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为规范和加强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准确反映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各二级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状况,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助力学校职业本科建设工作,现启动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2024年度全校范围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对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固定资产账务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盘点,进一步掌握资产使用管理现状,反映资产真实情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根据盘点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提高资产利用率。

二、盘点范围及基准日

此次盘点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即此日期之前入账的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盘点范围,所有权归属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含图书)。

三、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盘点采取各二级学院、部门自查和资产管理处抽查同步开展的方式。

四、具体内容

1、盘点人员根据实物逐一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在盘点表内注明盘盈、无盈亏及盘亏数量;

2、根据资产使用状况,在盘点表中注明在用、闲置、待报废;

3、在盘点表中填写完成实际保管人,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唯一性,要求保管人签字确认。

五、工作机构与职责

1、资产管理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抽查,整理汇总各部门提交的自查报告。

2、各二级学院、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资产账面盘点及实地核对工作;结合自查、核对结果进行汇总与分析,形成自查报告及盘点表提交至资产管理处。

六、工作时间安排

整个盘点过程从4月8日开始至6月1日结束。

1、固定资产自查:(4月8日--5月10日)

各二级学院、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盘点与自查工作,依据资产管理处下发的盘点清单认真核对固定资产实物逐一查对(盘点清单发至各二级单位主管领导以及资产管理员校内邮箱)。

2、资产管理处抽查复核(5月11日--5月20日)

资产管理处结合各二级学院、部门的自查情况,同步进行随机抽查形式的实地抽查复核工作。

3、出具盘点报告:(5月21日-6月1日)

自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门出具书面盘点报告及盘点表提交至资产管理处(W楼107),自查报告及盘点表须加盖部门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魏松13564417450

裴淑华18621517896

时间

工作内容

执行部门

完成结果

4月8日--5月10日

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自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门

完成初步自查工作

5月11日--5月20日

根据资产盘点表进行抽查

资产管理处

完成复核工作

5月21日--6月1日

出具部门盘点报告提交至资产管理处

各二级学院、部门

出具二级学院、部门盘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