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中专部)室外双基色LED显示屏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9浏览次数: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77779193永利集团招投标自助管理系统已注册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4、具有良好的信誉,在本市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队伍并能长期提供优质服务的团队,供应商在近三年内(201311日至今)具有教学资源开发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6、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室外双基色LED显示屏

2、项目编号:20161109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主要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预算(人民币)

1

室外双基色LED显示屏

1

详见技术规格

140000

5、交付地址: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0天之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月9日起,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资产管理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9:00(北京时间),提交到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

邮编:201411

联系人:章怡

电话/传真:021-57131859

 

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201611月9日

备注: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材料的真实性,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

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必须胶订,不接受活页装订。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认为招标程序的合法性、招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向上海电子工业学校纪委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2157131333转。

投标人如未在网站注册,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