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流程;

3.组织开展资产盘点、清查、处置工作;

4.负责房屋、场地出租出借工作;

5.负责土地、房屋的权籍管理;

6.组织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7.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年度资产管理情况评价;

8.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9.负责资产管理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10.负责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备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资产配置、调拨;

3.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开放共享管理;

4.负责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设备使用管理、效益考核工作;

6.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7.负责设备管理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8.负责设备管理数据统计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投标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组织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流程;

3.负责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4.处理或协助处理采购活动的有关咨询、质疑和投诉;

5.负责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

6.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7.组织采购管理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8.负责采购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