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1057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77779193永利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为规范和加强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准确反映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各二级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状况,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现启动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2022年度全校范围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对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固定资产账务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盘点,进一步掌握资产使用管理现状,反映资产的真实情况,实施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根据盘点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机制。

二、盘点范围及基准日

此次盘点工作,以20211231为基准日,即此日期之前入账的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盘点范围,所有权归属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含图书)。

三、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盘点采取各二级学院、部门自查和资产管理处抽查同步开展的方式,并由监察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四、具体内容

1、盘点人员根据实物逐一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在盘点表内注明盘盈、无盈亏及盘亏数量;

2、根据资产使用状况,在盘点表中注明在用、闲置、待报废;

3、在盘点表中填写完成实际保管人,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唯一性,要求保管人签字确认。

五、工作机构与职责

1、资产管理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抽查,整理汇总各部门提交的自查报告。

2、各二级学院、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资产账面盘点及实地核对工作;结合自查、核对结果进行汇总与分析,形成自查报告及盘点表提交至资产管理处。

六、工作时间安排

整个盘点过程从711日开始至9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自查和抽查阶段:(711-830日)

各二级学院、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盘点与自查工作,依据资产管理处下发的盘点清单认真核对固定资产实物,逐一查对(清单发至各二级单位主管领导以及资产管理员校内邮箱)。

资产管理处结合各二级学院、部门的自查情况,同步进行随机抽查形式的实地抽查复核工作。

2、出具报告阶段:(91-915日)

自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门出具书面盘点报告及盘点表提交至资产管理处(样本详见附件),自查报告及盘点表须加盖部门章。

3、汇总阶段:(916-925日)

资产管理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的自查报告及抽查结果,汇总资产盘点情况,整理并形成《2022年度77779193永利集团(电子工业学校)资产盘点报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魏松、裴淑华;

外线电话:57134883W105); 内线电话:2613W105);

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6日

XX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产盘点报告(样式).docx

XX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产盘点表(样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