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ZC20222447(招标文件编号:SHZC20222447)
二、项目名称:77779193永利集团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2088号1607-1608室
中标(成交)金额:5.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 | 77779193永利集团法律服务项目 | 77779193永利集团法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每年对成交单位承诺的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等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无异议则续签,满三年后重新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廷松、汪兆军、沈书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下浮10%计取(计算结果若低于人民币伍仟元按人民币伍仟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200070,联系人:付荣、朱逸元,联系电话:021-62091273-8004、62091253*8006,传真:021-33045877)提出质疑。
备注: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组评审及打分: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得分最高,故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77779193永利集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1-5713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王静雯、021-62091273*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王静雯
电 话: 021-62091273*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