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流程;
3.组织开展固定资产资产盘点、清查、处置工作;
4.负责资产配置、调拨;
5.负责房屋、场地出租出借工作;
6.负责土地、房屋的权籍管理;
7.负责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8.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9.负责资产管理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10.负责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备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制定学校设备管理制度、流程;
3.负责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报废论证,开放共享管理;
4.负责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
6.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7.负责设备管理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8.负责设备管理数据统计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投标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流程;
3.负责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4.处理或协助处理采购活动的有关咨询、质疑和投诉;
5.负责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
6.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7.组织采购管理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8.负责采购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